關于北京地區2016國考筆試申請更改考試省份(從外地轉到北京參加考試)、減免報考費用、更改個人信息的報考人員現場確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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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申請更改考試所在省份(由外地轉入北京考試)、減免報考費用、更改個人信息的報考人員采用現場確認的方式,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只有以下三類報考人員需要到現場辦理確認手續(注:此三類人員須到現場辦理確認手續,并在網上完成上傳照片、選擇居住地所在區及繳費手續。)
(一)更改考試省份(從外地轉到北京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
(二)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
(三)姓名中有明顯錯別字(生僻字不予修改)或身份證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個別數字有誤需更改的報考人員。
二、確認地點:北京市辦事大廳10號窗口(海淀區蓮花苑三號樓)。
三、確認時間:2015年11月4日-5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四、具體程序
(一)更改考試省份(從外地轉到北京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需要先在報名系統登錄頁下載、填寫《考試地點變更申請表》(須填寫相關信息并簽署"誠信承諾")。
2、持《考試地點變更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現場,由考試中心工作人員確認符合規定后,予以辦理更改手續。
3、完成更改手續后,考生須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完成上傳本人照片、選擇居住地所在區域和繳費手續,繳費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4、由他人代辦現場服務有關事項,還需提供代辦人員有效身份證原件。
(二)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需要先在報名系統確認本人信息、選擇居住地所在區并上傳本人照片。
2、在報名系統登錄頁下載、填寫《報考費用減免登記單》(須填寫相關信息并簽署"誠信承諾")。
3、持《報考費用減免登記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減免費用的有關證明[享受最低生活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現場,由考試中心工作人員確認符合規定后,予以辦理減免手續。
4、由他人代辦現場服務有關事項,還需提供代辦人員有效身份證原件。
(三)姓名中有錯別字(生僻字不予修改)或身份證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個別數字有誤需更改的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需要先在報名系統登錄頁下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須填寫相關信息并簽署"誠信承諾")。
2、持《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現場,由考試中心工作人員確認符合規定后,予以辦理更改手續。
3、其它報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4、完成更改手續后,考生須再次登錄報名系統完成上傳本人照片、選擇居住地所在區域和繳費手續,繳費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5、由他人代辦現場服務有關事項,還需提供代辦人員有效身份證原件。
五、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www.bjrbj.gov.cn/bjpta)下載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原標題:關于北京地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申請更改考試省份(從外地轉到北京參加考試)、減免報考費用、更改個人信息的報考人員現場確認的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