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龍巖市上杭縣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5〕14號)和《龍巖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及權限
(一)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市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擬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1.戶籍或居住地在上杭縣(其中居住地是指:辦理上杭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
2.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上杭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3.駐閩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權限
1.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上杭縣教育局認定。
2.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龍巖市教育局,有關報名及資格確認等事項詳見《龍巖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的網報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網站首頁導航欄“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在線辦理”進行申報,逾期不能補報。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申領后的一年內(即:自然年)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網上申報時間
2025年我縣開展兩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系統開放時間為規定時間段的每天7:00-24:00,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1)第一次網報時間:2025年5月6日至6月23日
(2)第二次網報時間: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2.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申請人必須在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前,將所有信息正確填寫完整并提交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才能(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自行承擔責任)。
(2)在網報時間結束前,申請人可以登錄系統修改、查看“申請信息”和“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賬號注冊及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咨詢服務”中“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和“操作手冊”中“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如問題無法自行解決,可查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發郵件或電話咨詢。
(3)申請人網報填寫學歷信息及普通話水平信息時,應優先選擇“可在學信網核驗學歷”“核驗證書”進行核驗。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請補全相關信息并掃描或拍照對應的證書原件上傳,并在現場確認時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前往現場辦理。
(4)教師資格認定全面推行師德承諾制度,申請人應如實簽署《個人承諾書》。
(5)申請人系統填報信息時務必填寫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填寫的郵箱找回密碼。
(6)網上報名后,申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到醫院體檢和現場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體檢和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體格體檢
1.體檢醫院。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附件1)要求,由我局指定體檢醫院:龍巖市中醫院(體檢科電話:3300999)、龍巖市第二醫院(體檢科電話:3399630)、上杭縣醫院(體檢科電話:3316930)。
2.體檢時間(網報后方可參加體檢)
(1)第一次:2025年5月6日至6月24日
(2)第二次: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
以上體檢安排都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具體時間請咨詢相關醫院,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逾期不辦理。
3.體檢流程。申請人員在各批次體檢期間內隨帶身份證和近期30*38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相關醫院體檢科領取《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按體檢表要求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粘貼照片,由體檢科工作人員進行身份確認、人照統一參加體檢,體檢結束后將體檢報告交回體檢科。
備注:(1)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體檢醫院寄送至上杭縣政務服務中心A區三樓教育窗口(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3)體檢不合格者,由體檢醫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4.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5.體檢結論。為完善體檢結論,體檢機構可按要求對個別申請人增加體檢項目,作進一步檢查。若因體檢報告存在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要求申請人到指定醫療機構及時補查。當次的體檢報告僅適用于當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6.特殊情況人員。因個人原因(包括因懷孕無法完成攝片)未完成體檢項目或體檢不合格的,不能參加2025年當次教師資格認定。
溫馨提醒: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請在孕期或哺乳期結束后,再根據以后的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參加教師資格認定。
(三)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后,必須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持所要求的相關材料到現場確認地點進行認定,否則報名無效。提交材料經現場確認后,原件(不含證明材料和體檢表)退還申請人,其他材料交確認點。
1.確認時間
(1)第一次現場確認:2025年6月24日至7月1日
(2)第二次現場確認: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2.現場確認地點
上杭縣政務服務中心A區三樓無差別綜合受理窗口( 32-33號窗口)。確認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時(6月1日到9月30日)調整為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不上班。
聯系人:陳昌新、藍水連,電話:0597-3969023
3.現場確認應提交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龍巖高校就讀的外地戶口應屆畢業生,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現役軍人提供部隊在上杭縣服役證明文件。
(4)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未核驗的要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明(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2008年以前的普通話證書需提交復印件)。普通話信息未核驗通過的要提交普通話證書復印件。
(6)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7)經本公告指定的醫療機構認定體檢合格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由我局與體檢機構聯系取得)。
(8)個人承諾書(網上簽署,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按照“操作步驟”的說明完成簽名。簽名時應檢查頁面中是否正常顯示了承諾書內容及簽名、當前日期的組合,簽名后請確認承諾書是否清晰)。
(9)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30*38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上交一張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請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姓名和任教學科。
(10)后學歷人員還須提供后學歷的相關證明:若已經相關部門更改學歷的,提供學歷更改表原件及復印件;未進行學歷更改的人員,請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驗證期在本人到現場確認時間內)。2001年前畢業無法查詢學歷證明的申請人須提供《學業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11)申請人在現場確認點須填寫《龍巖市教師資格認定師德承諾書》(見附件)原件一份。
其中,材料(6)在網上報名時能夠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無需提供版。
請申請人確保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照片為同一底版。
以上需提供證書的原件由上杭縣政務服務中心無差別綜合受理窗口審核后退還本人,復印件統一用A4紙并按以上材料順序提交(詳見附件4)。
四、其他事項
1.請各申請人認真研讀教師資格考試、認定的相關政策、文件,詳情可登錄“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網站”、“福建省教育廳網站”查閱。
2.請申請人按我縣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如提交虛假材料,或承諾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法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申請人自行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5.領證時間。憑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證到上杭縣政務服務中心A區三樓教育局窗口,領取或以配送方式送達(郵費自付)。
第一批:2025年7月16日-7月30日;
第二批:2025年12月9日-12月20日。
聯系人: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 胡老師 咨詢電話:3880210
領證聯系電話:0597-396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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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
上杭縣教育局
2025年4月17日
原標題:上杭縣教育局關于開展202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202504/t20250418_2212203.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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