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海口市中醫醫院(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人公告(第一號)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等相關規定和要求,根據空編和崗位使用計劃,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名,其中考核招聘17名,考試招聘53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詳見附件2《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6.擬聘用人員需服從醫院的工作安排;
7.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同時發布,信息公布時間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6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端口: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748。
4.報名要求:每位應聘人員只允許選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以PDF或JPG格式(圖片大小不超過2MB)上傳以下報名材料;
(1)應聘人員需自行下載《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詳見附件1,填寫并本人簽名上傳圖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證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一張圖片);
(3)學歷、學位證書及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5)《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詳見附件3,填寫并本人簽名上傳);
(6)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詳見附件2);
(7)屬于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4)。
5.報名注意事項:本次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 考試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視實際情況向市人社局報批后才進行考試;考核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且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比例達到1:1方可組織考核。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5年5月23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2025年5月23日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系統2025年5月23日12時后不再接受新用戶報名,且于2025年5月23日17時準時關閉。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
(四)組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考試招聘和考核招聘兩種方法進行。
1.考試招聘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面試成績為百分制,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綜合成績為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所占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1)筆試
①筆試內容:崗位所需專業理論知識為主要內容,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采取閉卷的形式。
②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綜合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
③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④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擬入圍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及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等。
面試資格復審名單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由至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擬入圍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考生數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名單。
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現場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簽名)、要求工作經驗的崗位需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繳納養老清單以及單位蓋章的工作證明用來證明工作經驗。《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附件3)及網上報名和招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成績由至低分依次遞補。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報考材料或報考材料信息不實、弄虛作假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書面遞交放棄《聲明書》,遞補考生名單于面試前3天向社會公布。
通過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在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上同時公布。
(3)面試
①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
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成績在面試現場當場公布。
③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公告為準。
④成績公布:面試成績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
2.考核招聘
考核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參加考核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及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等。
參加考核面試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現場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簽名)、要求工作經驗的崗位需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養老清單以及單位蓋章的工作證明用來證明工作經驗。《未被失信懲戒承諾書》(附件3)及網上報名和招考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考核內容:考核招聘崗位,采取科研評審、面試兩部分組成。
(2)考核成績:科研評審、面試成績為百分制,科研評審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綜合成績為百分制,按科研評審成績和面試成績所占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有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詳細記錄。報考同一崗位的綜合成績出現相同分值時,取面試成績者;面試成績出現同分,需進行加試。
(3)考核時間及地點:以公告為準。
(4)成績公布:考核綜合成績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成績從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示之日起3天內經本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綜合性醫院進行,以復查結論為準。考生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考試、考核綜合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考察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審核基本材料、原單位或學校出具表現證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應聘人員經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崗位名額,按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核成績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體檢和考察人選名單及結果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考核和考試綜合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擬錄人員名單通過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海口市中醫醫院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七)擬錄人選核準
公示期滿后,擬錄用人員無影響聘用問題,按規定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錄用人員名單。
(八)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出具的錄用核準通知書向市委編辦申領《空崗卡》,并辦理相關進人和聘用手續。對違反考核招聘規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入職報到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3個月(就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指導,招聘工作、監督等事項按上級部門人事考試規則和、回避等規定實施,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醫院研究決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六、聯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龍華區坡巷路2號海口市中醫醫院門診8樓人力資源科(三)。
2.聯系人:邱老師、林老師。
3.聯系電話:0898—36615705、36653852
4.監督電話:0898—36653793
5.網上報名系統咨詢電話:0898-66755323、667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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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 海口市中醫醫院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原標題:海口市中醫醫院 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jw.haikou.gov.cn/xxgk/gsgg/202505/t1424661.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