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東莞考區體檢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入圍體檢考生的體檢工作由報考職位所屬市負責(省直職位的體檢由招錄單位另行通知)。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事項
(一)體檢對象
5月16日至19日期間,每天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職位)的報考者,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確定為該職位的體檢人選。考試成績未達《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以及筆試、面試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為體檢人選。
考生可在面試結束當晚登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考試總成績和是否入圍體檢。
(二)體檢時間
本次體檢安排在5月18日至21日。具體為5月16日面試的入圍體檢對象,安排在5月18日體檢;5月17日面試的入圍體檢對象,安排在5月19日體檢;5月18日面試的入圍體檢對象,安排在5月20日體檢;5月19日面試的入圍體檢對象,安排在5月21日體檢。具體名單于5月16日至19日面試結束后,在東莞陽光黨園網(https://dgzzb.dg.gov.cn)和“嚴實莞家”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體檢報到
入圍體檢考生應于體檢當天上午7:15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到東莞市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報告廳1”報到(從1號門進入,地址見附件4)。考生報到后進行抽簽,再集中乘車前往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四)體檢標準
嚴格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以及《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五)體檢注意事項
體檢費用由招錄單位承擔,考生無需繳交體檢費用。為方便工作,除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照片等必要物品外,請各位考生不要攜帶其他無關物品。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等物品交體檢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生體檢全程由工作人員帶領,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掛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在體檢過程中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離開體檢現場的,取消體檢資格,體檢結束后考生領回個人物品并自行解散。
(六)當場復檢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上述項目在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七)考生離場
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工作人員通知考生交回抽簽序號牌。考生交回序號牌后領回代保管物品,便可自行離開體檢醫院。
(八)結果查詢
體檢結果將由招錄單位通過電話或者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
(九)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費用由提出方負責。復檢程序和要求參照上述有關規定進行。必要時,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重新體檢。
(十)心理素質測評
報考東莞市公安局職位的考生須接受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辨識報考者是否適合從事人民警察職位的重要參考。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和熟悉有關體檢標準,并保持電話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請考生提前熟悉報到地點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二、咨詢及監督電話
東莞市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0769-22836653。
點擊下載>>>
2. 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
原標題: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東莞考區體檢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3gM6IUrh6wSnAJazA3Seaw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