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南平市招募公告【招45人】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等4部門《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預通知》(閩民建〔2015〕10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組織開展我市2015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一、招募計劃
2015年我市統一招募45名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到10個縣(市、區)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服務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南平市各縣(市、區)的招募人數詳見附表。
二、招募程序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5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社區從事工作;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于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5月18日-6月3日(法定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南平市八一路338號匯豐大廈南樓四層),咨詢電話:0599-8852732、8833299(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0599-8060697(南平市民政局社區工作科)。
3、報名方法:報名者系往屆畢業生,需攜帶本人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張。報名者系2015年應屆畢業生,因未取得畢業證、報到證,可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出具的相關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張等材料報名(戶口簿復印件只需提供戶主及畢業生當事人頁)。
無法到現場報名的人員,可登陸南平人才網(www.nprc.com.cn),下載報名表格(一式兩份),根據要求填寫好,連同報名所需材料復印件1份及相片4張(2張粘貼于報名表上,另2張用于制作準考證),于6月3日前一律通過快遞的方式寄至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38號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張文彬收,并在快遞單備注欄上注明:社區招募報名。通過快遞配送方式報名的考生,需在領取準考證時帶上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到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復核。
報名時請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所填信息與招募條件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經查實后,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縣(市、區)招募崗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筆試的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2015年6月6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試。測試題為客觀選擇題,采用填涂卡作答。筆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
1、領取時間:2015年6月4日、5日。
2、領取地點: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南平市八一路338號匯豐大廈南樓四層)。
報名人員應親自領取,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如是委托親朋好友代領,需出具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報考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五)筆試成績公示、體檢人員確定
1、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在南平人才網(www.nprc.com.cn)公布。
2、報考同縣(市、區)的考生根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如有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將從報考同一縣(市、區)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安排體檢。遞補體檢后仍出現招募崗位空缺,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民政局將空缺的名額在縣(市、區)之間進行調整。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試卷前四十題得分高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檢的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溝通聯系,否則責任自負。如放棄體檢資格,請在體檢前兩天與南平市民政局社區工作科和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聯系,并附放棄體檢資格的書面材料。體檢標準按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對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不開展乙肝項目檢測),具體體檢時間及統一集中地點另行通知,可在南平人才網查詢。
3、初次體檢不收取有關費用。
(六)招募人選確定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入選高校畢業生將在南平人才網上公示。公示結束后招募人選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上崗培訓。培訓合格后,由南平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務社區所在的縣(市、區)民政局、社區辦報到和分配,如不服從組織派遣,即取消該生本次招募資格。縣(市、區)民政局、社區辦與招募人員簽定《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協議書》,并將名單上報省、市民政部門備案。
三、招募人員的服務管理和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按《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預通知》(閩民建〔2015〕100號)執行。
原標題: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2015年南平市招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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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平市2015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縣(市、區)招募人數分配表.doc
3、關于組織實施2015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預通知(閩民建〔2015〕100號).doc
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南平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