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十堰市省直遴選公務員職位調整公告
四、關于已經組織推薦但未通過資格審核人員職位調劑
10月14日前已完成組織推薦報名程序,但未通過遴選單位網上資格審核人員,可報經推薦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并于2015年10月17日下午5:00前,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有關注意事項
1、已完成報名推薦程序,并通過了遴選單位網上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2、所有改報和重新推薦報名人員應按程序報當地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組織人事部門(或垂直管理單位省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履行推薦程序,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改報或注冊報名。
3、重新推薦的報考人員(指10月14日前未經組織推薦的人員)僅限報考本次調整資格條件的6個職位。
4、經重新推薦或改報后,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不允許再次改報;報考人數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不允許再次改報。
5、所有改報和重新推薦報名工作,應在《2015年湖北省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定的推薦名額范圍內進行。對于本地本單位兩次推薦報考人數之和已達到規定的職位推薦名額上限的,該職位不得再推薦報考人選。
6、本次改報和重新推薦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核分開進行,網上報名截止后遴選單位再進行網上資格審核,此時網上報名信息考生不能再更改。網上資格審核以考生網上填報信息為準,因網上填報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未通過資格審核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等組織人事部門應于2015年10月17日下午5:00前將重新推薦或改報人員推薦材料(《推薦匯總表》和《推薦報名表》)通過大組工網內網發至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原標題:關于2015年省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部分職位調整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湖北省公務員局
2015年10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