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考調公務員2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公務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和職位
考調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公務員2名:財務科財務管理1名(科級及以下);監察室紀檢監察1名(科級及以下)。
現任科級領導干部報考者,如能力素質、德才表現和資格條件適合的,下一步可在職數范圍內作為相關科(室)科級領導職務人選。
二、公開考調范圍
全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
三、公開考調條件
(一)局財務科財務管理崗位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原則性強,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3.縣(區)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專業;
5.具有會計從業資格;
6.年齡35周歲以下;
7.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局監察室紀檢監察崗位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中共正式黨員;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原則性強,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4.縣(區)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專業不限;
6.年齡35周歲以下;
7.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11月1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崗位考調。
四、公開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上發布考調公告。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科(泰坤大廈917室)
3.報名方式:只接受現場報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信息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會計從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
4.資格初審。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報考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資格,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5.職位調整。筆試報考人數與公開考調計劃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相應比例的,經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取消考調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