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遴選公務員9人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15年貴陽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我局所屬參公單位擬公開遴選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名,特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1. 貴陽市社會保險收付管理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科員)職位3個,從事社會保險業務工作。
2.貴陽市醫療保險費用結算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科員)職位4個,2個從事醫療費用核算工作、1個從事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撰寫工作、1個從事計算機維修及系統維護工作。
3.貴陽市就業與職業技能開發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科員)職位2個,從事職業介紹、技能培訓、技能鑒定等業務工作。
具體遴選條件詳見《2015年貴陽市市級機關及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二、公開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1. 本市區(市、縣)機關及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 本市區(市、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 貴陽高新區、經開區、綜保區、航空港經濟區、新型社區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4. 省、市級機關設在本市各區(市、縣)的垂直管理單位及其派出機關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區(市、縣)、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新型社區、行政村(居委會)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省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省管理的企業,金融總部機關除外)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齡在40周歲以下。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