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黃埔區社區招聘36人公告(第三次)
(四)資格復審
體檢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對象按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按面試成績由至低分排序)。
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鑒定、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資格復審,已婚者須同時提交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B類職位(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聘用人員)的,還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憑證原件等材料。
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統一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如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棄錄用等情況的,則按入圍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總成績半年有效,半年內如有錄用人員辭職,可按入圍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分配
根據街道招聘人數和職位類別,按入圍總成績由高到低錄用擬聘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黃埔信息網及有關街道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有關街道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1.筆試和面試、體檢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2.資格復審須攜帶學歷鑒定,未有學歷鑒定的考生請提前辦理(預計15個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黃埔區第三次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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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