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張家界市地方海事局遴選1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方海事干部隊伍力量,經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省海事系統公開遴選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遴選職位和計劃
張家界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員1名。
二、遴選條件
1、全省海事系統在編在崗、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船舶與海洋工程、航海工程、輪機工程專業;
5、具有2年以上船舶檢驗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2015年12月31日);
6、男性;
7、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報名地點:湖南省張家界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科(市交通運輸局辦公樓四樓403室,永定區崇文路325號),聯系電話:0744-8323651。
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相關經歷證明原件、2張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湖南省張家界市地方海事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一式兩份)到報名現場接受資格審查。
2、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能進入筆試,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與遴選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5:1筆試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最低開考比例可放寬到3:1,放寬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
筆試測試公共知識,總分100分。筆試擬定于2016年元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按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與遴選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達不到3:1比例的,經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遴選計劃。核減遴選計劃后,仍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設立60分為筆試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一面試考場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考察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合成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遴選單位和張家界黨建網進行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4、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各職位按與遴選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由遴選單位負責實施。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在考察環節出現職位空缺時,需要遞補的,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只替補一次。
5、公示與調動
對考察合格人員,由遴選單位按程序上報審批,經組織人事部門研究同意調動的人員將在張家界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張家界市地方海事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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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張家界市委組織部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2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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