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西河池市財政局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5人】
根據《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試行)》(河人社發?2012?142號)等有關規定,河池市財政局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局屬事業單位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性質和選調職位及名額
局屬二層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選調河池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1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選調河池市財政局社會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2名;選調河池市公務用車定編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選調河池市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總監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 、選調范圍
河池市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政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和經濟學專業,其中: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工作人員應當為工程造價專業畢業,具有全國建筑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優先;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或合格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經濟類和建筑類中級以上職稱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2.受處限未滿的;
3.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4.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討論決定和調動等程序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