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藏拉薩海關遴選11名公務員公告
報考緝私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合格后,須按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人選測試結果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時,可按考生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者(體檢和體能測試合格者),方可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查閱干部檔案、個別談話、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特別是維護穩定、反對分裂的情況。
(四)公示。
拉薩海關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研究決定擬遴選人員,人員名單經拉薩海關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拉薩海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7天內可以通過電話、舉報信及來人反映等形式反映問題。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由拉薩海關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予以錄用;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人員,取消其擬錄用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人員,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五)錄用。
1.對錄用人員,由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局協助拉薩海關辦理調動手續。
2.被錄用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和調動手續。被錄用的人員應在拉薩海關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報到,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在原單位已擔任鄉科級領導干部職務或享受非領導職務待遇的人員,錄用和調動后繼續享受同級別非領導職務待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任職手續,之前的任職年限連續計算。
四、紀律要求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在考試環節中作弊的,在考察環節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其主管部門進行反饋。
拉薩海關此次公開遴選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五、其他說明
本公告由拉薩海關海關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本次遴選的報名、筆試、面試、考察、公示等事項將在拉薩海關門戶網站(http://lasa.customs.gov.cn)、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信息網發布,請參加公開遴選人員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891-6283207(工作時間)
郵箱:lszhaoxuelin@customs.gov.cn
原標題:拉薩海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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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局
拉薩海關
2016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