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華亭縣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支企工作通知
根據《華亭縣2016年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支企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支企選拔工作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3日,早上9:00-12:00。
2.報名地點:華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院內。
3.報名方式
本人攜帶《擇業證》或《就業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張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服務企業的一個崗位(專業)。
二、選派上崗
1.確定人選
采取由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組織畢業生與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確定支企服務人選。
2.培訓上崗
服務人員確定后,將由服務企業根據企業發展實際需要,組織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服務人員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安排上崗。
三、相關優惠政策及待遇
在企業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由縣財政為服務畢業生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500元,除財政補貼外,企業還應向畢業生支付工資報酬,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服務畢業生繳納的社會保險,可憑當年繳費發票及《就業失業登記證》等材料分別向縣人社局申請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在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解決,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服務期間管理
1.服務單位負責畢業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縣人社局負責服務畢業生年終考核。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服務單位向人社部門提出建議,經審核后,取消其服務資格。
2.服務企業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虛報考勤結果、不按時向所聘人員足額發放工資報酬、不依法為所聘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取消扶持資格。
3.支企人員與用人企業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后,企業應及時報告人社部門,停止發放生活補貼。
4.鼓勵在服務期內的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內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服務期限計算工齡。服務期內的支企畢業生在辦理戶籍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五、服務期滿后的就業及待遇
服務期滿后,支企人員自愿留在企業工作的,經企業同意,繼續在企業工作,按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由企業按照企業內部現行的工薪標準全額發放工資,縣財政不再補貼。對服務期滿企業未留用或不愿在企業工作的,自主擇業。對自主擇業和自主創業的服務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扶持。
原標題:關于華亭縣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支企工作有關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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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2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