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選調公務員公告【招1人】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法院系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法警(執行綜合崗位)1名。
二、選調對象的范圍、條件
(一)選調范圍及對象
麗水市法院系統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修養,愛崗敬業、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已登記),身體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情況);
3.達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一年以上執行綜合崗位工作經歷(需提供本單位工作經歷證明),有較為突出的文字綜合能力或潛力。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報名者需填寫《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攜帶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任職文件、公務員登記表或文件、近一年執筆撰寫的文字材料至少三篇(復印件的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出具單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照片2張,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蓮都區人民法院政治處301辦公室報名(麗水市蓮都區括蒼路123號,聯系電話:0578-2264167、0578-2264133)。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后,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則取消本次選調。
(三)筆試: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法院執行業務,考試滿分為100分,實行閉卷考試。筆試成績占總分數的4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占總分數的4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考察滿分100分,考察分占總分的20%。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完成后按照1:1確定入圍體檢對象,體檢參照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選調: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決定選調對象,對擬選調對象在蓮都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并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對象在接到選調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本公告由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麗水市蓮都區紀委派駐法院紀檢組:0578-2264268
咨詢電話:0578-2264167,0578-2264133
原標題:2017年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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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
2017年5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