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琿春市衛計局護士崗位招聘條件更改補充公告(1)
2017年5月8日發布的《2017年延邊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中,琿春市人民醫院(單位代碼30617)護士崗位(崗位代碼04),原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具有護師執業證”更改為“具有護士執業證”。琿春市人民醫院(單位代碼30617)和琿春市春化鎮中心衛生院(單位代碼30622)所招聘的護士崗位,筆試科目由原來的“通用知識”更改為“護理學”,面試科目由原來的“結構化面談法”更改為“專業知識問答”。
特此公告。
原標題:關于琿春市衛計局護士崗位招聘條件更改的補充公告1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