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遵義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113人】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含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
2.新提拔鄉鎮黨政正職未滿3年的,新調任副科級領導干部在調任崗位上工作未滿3年的;
3.2014年以后新錄(聘)用到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未滿5年的(錄<聘>用前在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從事基層項目服務或臨時聘用并繳納了社會保險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及加分
1.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9日至7月1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具體地點見職位表。報名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實施,報考者如需咨詢選調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與選調單位聯系。報名期間,各選調單位要安排專人值守咨詢電話,回答報考者咨詢,為報考者提供便利。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者本人報名。
具體步驟為:報考者下載并如實填寫《遵義市2017 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三份,經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審查同意推薦報考后,在報名期間提交到選調單位。
報考者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如: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等)復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資格初審。各選調單位在收到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后,現場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任一環節一旦發現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資格。
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在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須達到3:1方可進行考試,否則減少計劃或取消職位。選調職位計劃減少的,該職位報考者所報職位不調整;選調職位取消的,由報考者本人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否則視為本人放棄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