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襄陽市直機關公務員遴選公告【招47人】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7年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28個市直機關(單位)40個職位,共遴選47人(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
本市市級及以下公務員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中央、省屬在襄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工作經歷,并在現單位工作時間滿2年(截至2017年7月20日),其中選調生必須具有2年以上鄉鎮(街道)實際工作經歷(當年招錄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