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曲靖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2人】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曲靖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曲辦字〔2017〕42號)的規定,經曲靖市環境保護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公開遴選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市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核準的遴選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有編制、崗位空缺和進人計劃的前提下進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拔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流向合理的選拔原則,采取公開報名和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基層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工作人員。(詳見《曲靖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公開遴選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稱遴選計劃表)。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曲靖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公開遴選的日常工作。
三、遴選范圍和人數
(一)遴選范圍:符合遴選條件要求的曲靖市內各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遴選人數:共2名。其中管理崗位1名;專業技術崗位1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遴選計劃表》(附件1)。
四、發布遴選公告和計劃
遴選公告和計劃經曲靖市事業單位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曲靖黨建網(以下稱規定網站)進行公告,公告發布時間距報名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五、開考比例
各崗位擬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需達到1:3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相應遴選計劃。
六、遴選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遴選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與遴選單位為相同性質的事業單位;
3.報名崗位01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名崗位02需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4.報名崗位0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報名崗位02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須工作滿2 年及以上時間;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執行有關規定);
8.符合擬遴選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遴選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5.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