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鄢陵縣游客接待中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招15人】
為滿足鄢陵縣游客接待中心日常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其中導游服務人員7名,信息化管理人員3名,水電工1名,安保人員2名,保潔人員2名。
二、招聘對象
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為鄢陵縣轄區內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適應崗位相關需求。
3、身體健康,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愛崗敬業。
4、應聘導游服務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導游服務工作經驗者、導游證和旅游管理、播音主持專業優先,年齡為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間出生);應聘信息化管理人員應具有國家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信息化、計算機等專業相關,有網站、微信運營及維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年齡為22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期間出生);應聘電工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有電氣設備維修、運營、更新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優先,年齡48周歲以下;應聘安保、保潔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有安保、保潔經驗者優先,年齡48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適合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鄢陵縣人勞局與鄢陵縣旅游局組織實施。招聘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鄢陵縣政府網(http://www.yanling.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鄢陵縣旅游局。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自行下載)。
4、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資格審查合格者,持身份證于11月6日到鄢陵縣旅游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考試
報考導游服務、信息化管理工作人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項內容,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根據招考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考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2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的數量,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國家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負責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立場、法紀觀念、思想作風、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參加面試且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面試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確定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問題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確定后,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試用期間,工資1520元/月。試用期滿后,崗位基本工資標準暫定為每月1850元,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崗位工齡工資標準從高校畢業生聘用之日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年度考核合格,增加100元的崗位工齡工資。社會保險補貼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繳納。
3、建立年度考核獎勵機制,按考核結果等次給予一定獎勵。就業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經協商一致,經當地縣級人社部門確認,可以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4、其他未盡事宜依照法律法規執行。
本方案僅對本次招聘活動有效,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鄢陵縣旅游局紀檢組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0374-7166368
原標題:2017年鄢陵縣游客接待中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鄢陵縣旅游局
2017年10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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