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池州市石臺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7人】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有從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相應從業(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2018年8月15日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有從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應從業(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此類人員須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石臺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試講或專業考評
(1)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一)(含加分)成績÷1.2×60%+面試成績×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2)教師崗位
A、池州生態經濟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試講環節。試講具體時間、地點見試講通知書。
實際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試講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試講成績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評委組試講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二)(含加分)成績÷1.2×50%+試講成績×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B、幼兒教師崗位:采取專業考評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專業考評環節。專業考評具體時間、地點見專業考評通知書。
實際參加專業考評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專業考評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專業考評成績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評委組專業考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合成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成績(含加分)÷1.2×50%+專業考評成績×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3)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
專業技術(非教師崗位)只進行《公共基礎知識(二)》和《崗位專業知識》筆試,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合成成績。
(三)體檢考察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合成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管理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教師崗位以試講(專業考評)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五)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石臺縣人民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566-6023519(石臺縣人社局)
監 督 電 話:0566-6020979(縣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原標題:2018年石臺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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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臺縣委組織部 石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5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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