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安徽宣城市直機關(參公單位)選調7人公告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選調部門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時傳真的報名表原件、公務員(參公)錄用審批表和登記審批表復印件(須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面試
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查看面試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職位選調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六)考察
考察人選按職位選調計劃數,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高低順序排序;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相同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加試)。因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調職位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負責,選調單位要派出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實施考察。考察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全面落實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采取查閱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個人品行、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健康狀況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組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任免機關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
(七)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發放選調通知書。選調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間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政策咨詢電話:
0563-3029114
考務和技術咨詢電話:
0563-3036887
監督舉報電話:
0563-3019447
附件:宣城市2014年下半年市直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宣城市公務員局
2014年11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