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淮安市】公務員考試公告(437人)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網上報名和繳費。本次招考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可選擇省內考區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考人民警察具體事項見考錄人民警察簡章。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繳費時間: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報名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考人員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即可進行繳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98元。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繳費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須達3:1。繳費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不開考,報考該職位已繳費的考生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時間為2015年2月16日09:00-16:00);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2人(含2人)以上,繳費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不足3:1的,按繳費人數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考計劃。
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行網上繳費,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經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3月17日-21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 《申論》
(四)面試。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參加面試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按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實際擬錄用人數與過線人數不足1:3的職位不予調劑。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人選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中,普通高校專科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證明;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辦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辦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其中經我省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社區)和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須提供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證明;報考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組織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