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招104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教師)10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坐落于具有“書藏古今、港通天下”美譽的歷史文化名城、國際化港口城市、中國院士之鄉——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由浙江大學和寧波市人民政府合作創辦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為寧波市屬事業單位。2018年8月,浙江大學與寧波市簽署協議,決定深化市校合作,全面推進建設浙江大學寧波“五位一體”校區(包括轉型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遷建浙江大學軟件學院,新建浙江大學寧波研究院、浙江大學寧波國際合作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寧波分院)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整體。當前,正以“省內,全國百強”為目標,努力建設高水平創新性應用型大學。
位于寧波市高教園區,占地約1200畝,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萬余人。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理、工、文、法、經、管等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現有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1個,教育部區域與國別研究基地1個,國家海洋局研發與服務中心1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省重點(特色)專業11個、省重點實驗室(共建)1個、省重大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共建)1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市級重點學科10個、品牌專業和特色(重點)專業10個、重點實驗室5個、人文社科研究基地3個、創新團隊9個、協同創新中心1個、特色學院1個、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1個,并建立了浙江大學寧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等。
擁有一支富有特色、專兼結合的具有較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目前,專任教師隊伍中,副高及以上職稱占47%,博士學位占58%,現有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和省“”特聘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寧波市“3315”創新團隊、“甬江學者”、寧波市領軍和拔尖人才等各類市級以上人才工程專家150余名。與美、英、澳、新、韓、法、加等10多個國家以及港、澳、臺地區的多所高校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系。
富有創新的名城名校合作辦學機制,使具備獨特的優勢,抓住寧波市與浙江大學深化戰略合作的新機遇為拓展了巨大的發展空間。轉型戰略的實現需要更多的人才,我們誠摯邀請海內外英才加盟我校,攜手事業發展,共創美好未來。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或試講)、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招聘具體崗位條件(見附件1.2019年高層次人才需求計劃表)
五、引進待遇
頂尖人才(A類):寧波市安家補助≤800萬,購房補貼面議,團隊建設和科研啟動費面議,年薪面議,按成本價購買教師公寓;
特優人才(B類):寧波市安家補助100萬,寧波市購房補貼≤60萬,購房補貼≥150萬元,團隊建設和科研啟動費人文社科≥60萬元、理工科≥150萬元,年薪≥80萬元,按成本價購買教師公寓;
領軍人才(C類):寧波市安家補助80萬,寧波市購房補貼≤40萬,購房補貼≥100萬元,團隊建設和科研啟動費人文社科≥40萬元、理工科≥100萬元,年薪≥50萬元,按成本價購買教師公寓;
拔尖人才(D類):寧波市安家補助50萬,寧波市購房補貼≤25萬,購房補貼≥75萬元,團隊建設和科研啟動費人文社科≥20萬元、理工科≥50萬元,年薪≥30萬元,按成本價購買教師公寓;
高級人才(E類):寧波市安家補助15萬元+寧波市購房補貼≤20萬元,購房補貼≥45萬元,團隊建設和科研啟動費人文社科≥5萬元、理工科≥10萬元,年薪參照校內同類人員,按成本價購買教師公寓;
備注:校內人才補貼的分類依據詳見附件2.人才分類依據,寧波市安家補助、購房補貼所對應的人才分類依據參照《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2018版)標準執行。
六、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2.報名辦法:
登陸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網站http://www.nit.net.cn/,在“教師隊伍”欄點擊“2019年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并下載公告中的報名表,填完后將“個人簡歷”及“報名表”發送郵件至zrsc@nit.zju.edu.cn,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專業+應聘崗位”。
3.資格初審:
各學院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的人員將由各學院人事秘書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4.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為緊缺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人數與招考崗位數比例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考生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二)考試
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或試講)擇優錄用。其中對不具備博士研究生、博士學歷(學位)的應聘者,或不具備正高職稱的應聘者須經過試講環節,其余學院將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專業技術職稱及學歷現狀,指定形式進行。有關事項具體由學院另行公告或電話通知。
考核(或試講)前,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屬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屬于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的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核(或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或試講)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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