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公告【招44人】
現將2019年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名額:44名
二、報考條件
1.在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后任教滿5學年。
2.2018學年本人任教學科與選調學科對口。報考體育學科的非體育專業教師,必須在近三年中連續任教體育學科。
3.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書: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小學和幼兒園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提供有效合格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選調資格。
4.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2018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遵紀守法,無違法記錄,無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情況(如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需期滿并被認定為表現良好及以上)。
三、選調形式、程序及計分辦法
1.選調形式:按筆試成績+業績考核成績+偏遠農村學校任教年限加分+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加分四項組合的方式進行。
2.選調程序: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愿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直接向所在學校、幼兒園報名,校(園)長室負責資格審核,并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于8月6日下午5:30之前將報名材料送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報名時上交材料:
(1)業績考核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每人裝一個袋,復印件按業績考核量化項目的先后順序裝訂成本,每項量化項目材料首頁附上項目名稱,以示區別,原件與復印件順序一致。擔任正副校(園)長、中層干部、班主任年限情況必須提供當年教職工名冊復印件、班主任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擔任過相關職務的材料等,年度考核情況必須提供年度考核佐證材料,偏遠學校、幼兒園任教年限必須提供教職工名冊等相關佐證材料);
(2)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張;
(3)《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報名登記表》(附件1,由教師填寫、學校審核)、《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報名匯總表》(附件2,由學校填寫)、《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業績考核量化計分表》(附件3,教師自評得分,學校審核簽名,未進行自評或沒有學校審核者不予受理。)三種表格稿各一份,不要裝訂。
第二階段:業績考核。根據《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業績考核量化計分表》(附件3)中前五項內容對報名人員進行業績考核,并按學科進行業績量化得分排名,再根據計劃選調人數與入圍筆試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入圍筆試人員。入圍筆試人員名單在淳安縣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
第三階段:統一筆試。入圍筆試人員統一進行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第四階段:核算總分??偡钟伤捻椊M成,具體為:總分=筆試成績×50%+業績考核成績×40%+偏遠農村學校任教年限加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加分,每個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第五階段:確定并公布進城選調入圍人員名單,在公示后予以選調。
3.業績考核計分辦法詳見附件4。
四、加強并完善選調進城教師管理
為加強對選調進城教師的管理,完善進城選調機制,對最后確定的進城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在試用期內,每學期考核一次,如發生教學質量低下、班級管理混亂、嚴重違紀違規等現象,則由學校、幼兒園提出,報教育局批準,退回原學校、幼兒園。
五、有關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1.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憑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或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2.非對應學段崗位任教的教師不能報考。
3.如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足1∶2的,則相應核減選調名額或不進行選調。
4.報考教師在填寫學歷、任職年限、任教學科、業績證明材料等內容時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三年之內取消進城選調考試資格。
5.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特別說明
1.因千島湖城區學校教師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人數已滿崗,進城人員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極有可能發生低聘現象,務必做好思想準備。
2.根據《關于印發淳安縣教育局干部人事管理規定的通知》(淳教〔2013〕7號)文件中“夫妻雙方都在農村任教,且子女已在本縣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就讀的,在進城指標中適當考慮進城名額(1/3左右)”之規定,先根據總成績排名優先選調符合文件規定條件的教師15人:其中初中數學1人、初中語文、科學和社會共2人,小學語文3人、數學1人、英語1人、科學音樂體育共2人,幼兒園5人,剩余選調名額根據學科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予以選調。若夫妻雙方同時入圍筆試,無論學段、學科是否相同,只能擇其一方作為優先選調對象。若符合文件規定條件的參加筆試教師實際人數少于15人,則按參加筆試實際人數選調。初中語文、科學和社會學科,小學科學、音樂和體育學科,各先確定符合優先選調條件人數2人,同一學科最多1人,學科綜合成績排名靠前者優先,具體根據參加選調教師的有關情況(依次為本人教齡[長者優先]、職稱[高者優先]、綜合榮譽[高者優先]以及夫妻另一方教齡長短、職稱高低等)確定優先選調對象。其他學科若有總分相同,且總人數多于規定的選調名額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3.現任校(園)長(含副職)不能參加進城選調考試。
4.學校、幼兒園對報名者擔任正副校長、中層干部、班主任年限及偏遠學校任教年限、小孩就讀、獲獎、年度考核等情況的審核,務必認真細致、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對學校、幼兒園提供的教職工名冊和年度考核情況以及本人的獲獎證書、獲獎文件等復印件不得涂改,學校、幼兒園在審驗完畢后簽上“原件已驗”字樣,并加蓋學校、幼兒園公章,否則不予認可。對審核不認真,出現問題較多的學校、幼兒園,責其寫出書面說明。
5.由于時間緊,審核任務重,各學校、幼兒園務必本著對教師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報名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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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業績考核量化計分表.docx
淳安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業績考核計分辦法.docx
淳安縣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2019年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城選調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qdh.gov.cn/art/2019/7/29/art_1440930_3618978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