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導:哪類證書可獲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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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主要有三類:
(1)在外國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2)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3)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頒發的國(境)外高等教育文憑。可以受理的國家和地區包括:70多個國家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中公教育提示考生一些進修課程、準學位、語言的培訓、預科項目等則不在認證范圍內,考生要留意。如:1.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2.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3.國(境)外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4)未經國內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5)函授、遠程教育及網絡教育取得的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6)非學術性國外或境外榮譽稱號或學位證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