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深圳寶安崗位)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相關規定,現就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深圳寶安崗位)資格復審及面試等事項公告如下: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一、資格復審范圍
資格復審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產生,按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分為A、B、C三類:A類考生為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崗位擬聘人數5倍之內(含5倍)的入圍面試人員;B類考生為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在同一崗位擬聘人數6至8倍之內(含8倍)的具備遞補資格人員;C類考生為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在8倍之外(不含8倍)的具備遞補資格人員。
二、資格復審方式
(一)本次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考生應按要求將內容清晰完整的資格復審電子材料上傳至深圳寶安崗位的資格復審系統,考生登錄賬號及密碼詳見《資格復審系統操作指南》(附件1)。
A類考生: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22時前完成所有電子材料的提交,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視為放棄,取消面試資格。A類考生資格復審于2025年5月23日18時結束,考生資格復審材料不全且不能在2025年5月23日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B類考生: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22時前完成所有電子材料的提交,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視為放棄,取消面試遞補資格。B類考生資格復審于2025年5月27日18時結束,考生資格復審材料不全且不能在2025年5月27日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遞補資格。
C類考生:請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所需電子材料,在接到電話通知起12個小時以內上傳所有資格復審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視為放棄,取消其面試遞補資格。
(二)參與資格復審的考生可登錄深圳寶安崗位的資格復審系統查看審核結果,通過的考生請于2025年6月9日后打印面試通知書;不通過的考生可直接打印資格復審結果告知書,如有異議可在審核結果公布3個工作日(以資格復審結果告知書落款為準)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三)請A、B、C類考生在資格復審期間,確保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
三、資格復審材料要求
資格復審主要是審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是否與公告及崗位表公布的條件要求相符,需上傳材料如下:
(一)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二)戶口本(本人頁)
(三)學歷及學位證書
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須提供:落款時間為2024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如考生暫無法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薦意見)及成績單(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四)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五)在國(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六)報考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專項招聘崗位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2.“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4.“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集中招聘報名首日。上述人員報考專項招聘崗位的,限報考服務所在市或者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的專項招聘崗位。相應戶籍需入戶滿3年以上。
(七)2025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八)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需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學歷的,需同時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翻譯件。
(九)崗位要求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級證書的,須提供國家統一頒發或認可的相應等級證書,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
(十)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書寫格式見附件2,僅供參考,但自行書寫的格式也須包含崗位要求的各項內容)及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明等其他佐證材料。
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23年2月10日以前參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工作經歷時間。
(十一)《承諾書》(附件3,自行下載填寫并簽字后上傳)。
(十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未列明的其他相關材料以《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附件有關要求進行提供。
四、面試
(一)時間:初定于2025年6月14日、15日分兩天組織開展(考生本人面試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二)地點:初定深圳市寶安區弘雅小學(深圳市寶安區建安一路647號,最終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對象: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面試人員;
(四)方式:初定結構化面試(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有關要求:入圍面試人員應于面試當天上午8:00--9:00攜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面試通知書進入候考場,8:00開始接受考生報到,9:00未按時到場簽到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考生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本人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發布。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填寫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附件內容,嚴格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并確保材料真實、完整、清晰。
(三)面試考生務必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注意事項,提前熟悉考場路線,面試當日在指定地點驗證入場,未按時報到或未攜帶有效證件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得入場。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關規定為準。
(五)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撥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咨詢(詳見附件4),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資格復審系統技術問題可致電:0757-82133872、400-887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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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 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標題: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深圳寶安崗位)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baoan.gov.cn/barlzyj/gkmlpt/content/12/12170/post_12170225.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