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臨安市事業單位統一招聘公告【招81人】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60%和40%。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時間: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其中,報考臨安市文化館“活動主持”、臨安市技工“機械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人員筆試前須先統一參加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合格者(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方可參加筆試。筆試后,折算崗位技能測試與筆試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筆試(技測)成績=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50%。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或筆試(技測)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或筆試(技測)成績從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人數在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在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存在違紀情況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圍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臨安市人才網、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公布,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招聘單位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部署確定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入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提供就業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報考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崗位的社區工作人員還須提供由所在街道黨工委和民政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考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2”崗位的退役士兵應出具《退役士兵證》;報考臨安市民政工業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和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3”、“工作人員4”崗位的還須提供市委組織部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臨安滿2年(或滿1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及養老保險繳費等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可在本招考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其他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臨安市文化館“活動主持”崗位、臨安市技工“機械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技測)成績×60%+面試成績×40%。
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考察工作,考察可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疾旌细袢藛T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工作按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崗位有行業標準的可按照相關行業標準執行。
考察不合格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對象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臨安人才網和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部分鎮街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工作人員2”、“工作人員3”和“工作人員4”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先進行選崗確定招聘鎮(街道),再按規定辦理錄用及聘用手續。具體招聘(街道)確定辦法為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名次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即第一名先選擇招聘鎮(街道),第二名在余下招聘鎮(街道)中選擇,以此類推。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的,或被批準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無法在2017年9月30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情況均不再遞補。
七、其它事項
1.市人力社保部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2.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社區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1”、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工作人員2”、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工作人員3”和“工作人員4”崗位被錄取的事業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跨部門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臨安市在編在職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4.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招聘崗位,工作時間可計算到2017年9月30日止,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證明為準。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服務期、任職期、任職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取得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7年6月26日。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和《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招聘中涉及違紀違規和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將在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6.筆試成績、面試名單、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及公示等名單和招聘相關信息均在臨安人才網(www.larcw.com)、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lald.gov.cn)公布。
7.體檢費。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
8.本公告由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1—63723364、0571—63926061。
原標題:2017年臨安市部分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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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臨安市部分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中共臨安市委組織部
臨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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