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興慶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銀川市第三十一中學1號學術樓一樓報告廳(學校南門進入)
地址:興慶區寶豐健康城內(國商南路與九號路交叉口東南處)
二、資格復審內容及需提供的資料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資格復審表??忌毺顚戨p面打印《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一式兩份。
2.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3.考生戶口本、身份證。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范圍界定的規定,寧夏戶籍需在2025年2月14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戶籍的證明。
4.學歷、學位、職業資格。詳見職位相應要求。審核資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非全日制專業、輔修專業如無學歷驗證報告的,須提供相應成績單);屬于相同專業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院校出具的專業證明或課程成績單、畢業論文等證明材料,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從業和資格證書。
202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出具所在院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須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一致;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不一致的,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為準。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請考生提前準備,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驗證報告或證明。
報考教師崗位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能夠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和面試成績單且符合其他招聘資格條件的,可以參加面試,但在辦理招聘手續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未在資格復審規定時間內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資料的,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5.定向招聘“三項目”和退役軍人。“三項目”人員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有效期為5年,即必須是2020年2月14日以后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人員方可報考定向崗位。凡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中已享受過“三項目”定向招(錄)聘政策被(錄)聘用人員,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三項目”人員和退役軍人報考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三支一扶:提供自治區“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頒發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2)西部計劃志愿者: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市、區)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3)大學生村官:提供服務地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關于本人身份、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
(4)退役軍人需提供相關《退出現役證》、所屬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隨軍家屬需提供結婚證及隨軍手續等材料。
6.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一年,或現聘崗位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新招聘到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未滿5年不得報考外縣(市、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和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2025年2月14日)。
7.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市、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8.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參加。如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親自參加復審的,可辦理全權委托手續(簽字并加按右手食指手印),將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受委托人,由受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前來辦理,如在規定時間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
9.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需提供放棄聲明(包括姓名、考號、招聘崗位、崗位代碼、原因、并注明“自愿放棄興慶區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時間等內容),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送給審核人員留存。
以上資格復審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考生個人自行準備檔案袋一個,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手機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主動與招聘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如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2.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應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進入 面試人員名單在興慶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公告欄目上公示3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綜合公共服務類崗位:6731052
中小學教師類崗位:6723617
附件: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pdf
銀川市興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標題:2025年興慶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qq.gov.cn/mrdt/gsgg/202505/t20250512_490479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