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題庫】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2025.05.22)
1. 阿某,男,40歲,某網絡公司總經理,2019年2月因勞累過度猝死。下列屬于其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
A.其祖父母 B.其弟弟 C.其舅舅 D.其養子女
1.【答案】D。解析:《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A、B兩項均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C項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D項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故本題答案為D。
2.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下列情節法定“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的是:
A.從犯 B.脅從犯
C.教唆未遂的教唆犯 D.中止犯
2.【答案】C。解析:A項錯誤,《刑法》第27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B項錯誤,《刑法》第28條規定:“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C項正確,《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謂“教唆未遂”即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
D項錯誤,《刑法》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故本題答案為C。
3. 某服裝公司擅自使用某明星肖像作為宣傳,如果該明星采取措施維權,下列做法合理的是:
①與該服裝公司協商解決要求賠償
②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該公司承擔責任
③到公安機關報案,追求該公司的刑事責任
④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賠償損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答案】B。解析:①合理,該服裝公司侵犯了該明星的肖像權,該明星可以與其協商解決,要求賠償。②不合理。消費者協會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處理消費糾紛的。該明星與該公司之間的糾紛不是消費糾紛。③不合理。侵犯肖像權屬于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犯罪,該公司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而非刑事責任。④合理。該明星可以就肖像權被侵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賠償損失。故本題答案為B。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