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勞務派遣)。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員及崗位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1名,崗位為行政內勤崗(工作內容為輔助仲裁立案、行政后勤等)。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和失信記錄;
3.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個人品行和團隊精神;
4.熱愛仲裁事業;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崗位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應聘者的畢業證書必須在報名截止前取得),男女不限。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并發送至電子郵箱:zzzcw14@163.com,聯系電話:2968011。(三)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招聘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核方法
(一)資格復核
報名結束后,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負責電話通知報考者參加面試。報考者須攜帶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面試資格復核:1.《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張;面試資格復核地點: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漳州市龍文區萬達寫字樓A座26樓電梯左側),具體時間屆時通知。請考生注意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接聽通知。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面試形式。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六、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面試、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面試、體檢、公示但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決定是否遞補。
七、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6-2968011(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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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
2025年4月29日
原標題:行政內勤崗!漳州市仲裁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7wLZo9uvk4aNgs2P1v6sA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