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招5人】
為進一步充實我局干部隊伍,優化屬下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 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簡介
(一)廣州市從化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為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開展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和檢疫復檢;核發《植物檢疫證書》。制定和解釋本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除治預案和林業有害生物檢疫、監測和防控實施辦法及總體規劃;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疫(災)情監測、預報和除治;組織森林植物疫情普查;組織實施突發生物災害的緊急除治,危險性有害生物的封鎖、撲滅、控制等管理工作;負責外來入侵的林業有害生物及本土新發生的有害生物災害的檢疫、危險性風險評估、監管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防治、檢疫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培訓、推廣和指導等工作;林業檢疫行政執法、管理,查處違反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法律法規的行為;承辦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廣州市從化區木材檢查站(加掛廣州市溫泉木材檢查站牌子):為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執行《森林法》和國家有關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依法檢查本區運輸木材(含木制品)、毛竹(含竹制品)和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車輛;依法扣留本區及南下違章運輸木材、毛竹、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車輛;承辦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廣州市從化區東明林業工作站:為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協助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配合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協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并參與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協助管理轄區內的鎮村林場、個體林場;負責鎮護林隊伍的管理;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承辦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廣州市從化區良口林業工作站:為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協助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配合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協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并參與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協助管理轄區內的鎮村林場、個體林場;負責鎮護林隊伍的管理;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承辦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廣州市從化區太平林業工作站:為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協助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配合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協助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并參與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協助管理轄區內的鎮村林場、個體林場;負責鎮護林隊伍的管理;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承辦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廣州市從化區林業和園林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招聘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二)資格條件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計算以2017年11月24日為界,如年齡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8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至2017年11月24日。報考人員的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及簽訂勞動合同為準;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國有單位工作人員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可由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原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7年7月31日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保險繳費記錄顯示已就業者除外);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2日9時至2017年11月24日17時止。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所有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初審。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初審報名的應聘人員請于2017年11月29日12時起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招聘職位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比例。如達不到1:3比例的,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系統初審后即可參加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