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業單位:2014年云南玉溪市事業單位招聘91人公告(第三批)
(三)筆試
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并交費的人數比例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遞減該招聘崗位人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可再報本次招聘的其它崗位。具體開考比例見崗位表。
筆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100分,后續考試環節滿分100分。筆試時間為2014年10月18日下午15:00-17:00,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4年10月16-10月17日。
2014年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四)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2(部分崗位按1∶3,詳見崗位表)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免筆試崗位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等資格復審材料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服務基層四類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村鎮)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后續考試,若資格復審合格但在后續考試前放棄的考生不遞補。
(五)后續考試環節
各招聘崗位后續考試方式、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等見附件。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后續考試時間、地點、最低分數控制線等有關事項于資格復審時通知。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免筆試崗位綜合成績并列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試方式解決。
(七)體檢
由市直招聘單位組織擬聘用人員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并可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做補充要求。體檢不合格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考察
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考生,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不遞補)。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