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岑鞏縣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17人】
(二)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 2015年 5月12日 9:00至5月19日17:00。
1.資格初審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具體負責。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初審工作人員對照本《實施方案》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 2015年5月17日 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初審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考生《報名表》信息一式兩份,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出申請,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申請,經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 5月17日 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 2015年 5月18日 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 2015年5月19日 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 2015年 5月12日 9:00至 5月19日 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考人員請于 2015年 5月25日 9:00至 5 月26日 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6、少數民族語言測試
報考定向招聘岑鞏縣戶籍或岑鞏縣生源少數民族崗位的考生,須先進行報考該鄉鎮民族語言(以《崗位一覽表》要求的語言為準)測試,測試在筆試前進行,時間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另行通知;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具備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測試不合格或不參加測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少數民族語言測試辦法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商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測試),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1.筆試考試科目(見《岑鞏縣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的“筆試考試科目”欄)。
2.筆試考試時間:2015年5月 28日上午9:00—11:00
筆試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岑鞏縣,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需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除外)。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現場資格復審
(一)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前對擬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具體負責,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崗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按考生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擬入闈面試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岑鞏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gzf.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學位證(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學位畢業生可持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專(中師、技校、職高、高中)學歷報考者還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5張;
4.現仍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持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所任村(農村社區)及所在鄉(鎮)黨委出具擔任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且截止 2015年5月12日 及以前任職滿1屆及以上的證明及相關材料(如選舉證、文件等)、推薦報名材料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持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8.定向招聘岑鞏縣戶籍或岑鞏縣生源少數民族崗位的報考人員,現戶口在岑鞏縣的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現戶口不在岑鞏縣的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岑鞏縣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岑鞏縣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9.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等);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岑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