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玉溪市江川區事業單位選調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三)綜合考核:采取資格條件及業績量化評分、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考核,筆試結束后,按以業績量化評分和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人員,考核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崗位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筆試成績再次并列的,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選調人員。
綜合成績=資格條件及業績量化評分×2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60% +考核成績×20%。
資格條件及業績量化評分結果在資格審查結束后進行公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考核的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區紀委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擬選調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擬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中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及崗位要求條件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調入人員,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不良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足于影響調動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對選調工作期間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各種選調。
2.申請人應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在區人社局或用人單位發出通知時限內,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愿放棄;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3.選調工作由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人員及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監督舉報電話:0877-8011802
咨詢電話:江川區人才服務中心 0877-8019970
原標題:玉溪市江川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玉溪市江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