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事業單位:2014年廣東汕頭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506人公告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30日。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名時提供《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附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采用現場報名的將上述材料準備齊全后送達各區(縣)公告指定的報名點;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將上述材料掃描件壓縮包發到各區(縣)公告指定的電子郵箱,郵件主題為“應聘單位+應聘崗位代碼+姓名+學歷學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應聘人員符合招聘崗位設置有“衛技、護士執業資格,且在本轄區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3年以上”條件的,僅限報考此類崗位,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報考其他崗位則須筆試加面試。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等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五、招聘程序
(一)領取準考證
應聘人員按各區(縣)網站(網址附后)上發布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