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招聘公告【22人】
一、單位簡介
(一)昆明市官渡區地政綜合服務中心
昆明市官渡區地政綜合服務中心隸屬于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官渡分局管理,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機構規格副科級。職能職責:
(1)負責土地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及土地管理各項業務的咨詢和代理。
(2)承辦地籍調查、地籍測量、勘測定界、土地登記代理、檔案查詢、電子報件制作等相關業務。
(3)承擔建設用地征、轉用及出讓、轉讓等報件資料的組織和制作,并辦理相關業務。
(4)進行耕地占補平衡落實,做好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的組織和實施。
(5)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國土規劃勘察測繪工作。
(6)與各大專科、本科院校建立國土資源專業技術培訓實習基地。
(二)昆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主城區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分中心
昆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昆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五華分中心、盤龍分中心、官渡分中心、西山分中心、呈貢分中心,隸屬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昆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機構規格正科級,昆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五華分中心、盤龍分中心、官渡分中心、西山分中心、呈貢分中心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職能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落實《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省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協助調處涉及不動產登記的各類糾紛。
(二)承辦全市行政轄區內不動產登記工作。
(三)負責擬定全市不動產登記業務規范、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
(四)負責不動產登記數據統計匯總、分析等技術性和事務性工作,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
(五)負責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的整理、保管和備份,數據庫建庫、管理和更新;以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利用工作。
(六)負責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的建設、維護、更新、管理工作及信息公開工作。
(七)指導各縣(市)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分中心)的業務和技術管理工作。
(八)完成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和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招聘崗位及條件表)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國民教大專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院校應屆(2014-2016年)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